残保金审核所需材料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需携带以下材料:
1、《辽宁省按比例就业审核申报表》(从“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http://www.lncl.org.cn/自行下载,或在市残联保障金年审QQ群内自行下载,也可到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大厅”领取,填报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4级,原件、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原件、复印件)。
6、残疾职工与单位依法签订1年(含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合同期限涵盖2019年全年。
7、社保局出具的残疾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自然年度账户信息表》(原件,盖社保局公章)。
8、《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2019年1月—12月,原件、复印件)。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财政供款的行政、事业单位,需携带以下材料:
1、《辽宁省按比例就业审核申报表》(从“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http://www.lncl.org.cn/自行下载,或在市残联保障金年审QQ群内自行下载,也可到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大厅”领取,填报并加盖公章)。
2、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4级,原件、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原件、复印件)。
5、申报单位2019年1月—12月全员职工工资表或《工资手册》(原件、复印件),残疾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2019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抚人社[2019]80号》)。
6、残疾职工在编证明(原件、复印件)。
7、《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2019年1月—12月,原件、复印件)。
(三)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三十人以下企业减免申报表》(从“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http://www.lncl.org.cn/自行下载,或在市残联保障金年审QQ群内自行下载,也可到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大厅”领取,填报并加盖公章)。
2、2019年1月—12月全员职工工资表(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2019年1月—12月,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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