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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内设机构

信息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2 浏览:

市残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队伍建设和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会务、机要、保密、安全、政务、信息化、督查督办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与港澳台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合作与交流,监督指导境外涉残非政府组织在市内开展活动,指导县区残联外事工作;开展有关残疾人问题和事业发展的理论、政策研究;负责机关财务、编制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承担残联系统内部审计,指导基层残联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配合有关方面对法律、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组织联络部(宣传文体部)。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协助各县区委管理县级残联领导班子,组织拟订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干部培训计划,指导和监督检查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等工作,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组织领导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残疾人事业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中央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市残联主办、主管的市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康复部。组织拟订并实施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康复工作规划和康复服务规范,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开展工作,负责残疾人辅助器具研发、供应、服务等管理工作,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协调有关方面共同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培养。

(四)教育就业部。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和实施残疾人教育改革发展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国家通用盲文、手语宣传推广和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开展农村残疾人生产劳动实用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辅助性就业工作,开展残疾人保障政策研究,推动落实有关残疾人保障政策,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核定、管理工作,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主办、主管的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等服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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